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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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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夫妻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法
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还能要求重
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还能主
订婚后又分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养育多年的女儿并非亲生,可以要
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
想跟另一半离婚,该到哪里的法院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
离婚后对方阻止探望子女?法院判
夫妻一方拒不到庭应诉就不能判离
房产纠纷
收取定金却逾期未交货,法院判决
子女长期和父母同住,就理所当然
承诺进户赠送高档家具,兑现却变
父母欠债不还,未成年子女名下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解除合同
婆婆为儿子儿媳出资买房,究竟为
同居期间买的房分手后如何分割?
儿子强占着父母的房子不让其居住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购房者无法
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进行赔偿吗
劳动纠纷
产假期内被公司辞退?法院判决赔
员工离职后被查出简历造假,公司
员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用人单位
公司以升职为由,再次约定试用期
单位以未提交病假条为由,拒绝支
休产假期间公司只发基本工资?合
怎样确认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很重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二倍工
请假看病重母亲未获批准,员工脱
即将退休了竟被公司辞退,劳动者
合同纠纷
花4万元请主播带货结果“翻车”,
借款人意外去世,家属拒绝还钱?
绕过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属于“
赠品质量出现问题,可以向商家索
债务人去世是“人死债消”还是“
借条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
在借条上为他人签字担保?小心惹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要不要赔偿?法
租房期间房东卖了房,租客一定得
借款利息先从本金中扣除合不合理
交通事故
挂靠运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
司机酒驾出事故,搭乘者也要担责
退休后因交通事故受伤,能要求赔
乘坐网约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
雇佣司机出事故,雇主是否要承担
借车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
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
交通事故中同为同等责任,为什么
家庭主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能要
刑事辩护
高薪出国务工?小心触犯偷越国(
滥用危害堪比毒品!男子贩卖含依
8000元出售游戏账号后又偷偷“找回
电鱼获利350元,被判刑还要赔偿4
隐瞒重新就业事实骗领失业金?小
以为是帮忙,结果涉嫌走私犯罪!
捡到银行卡取现构成犯罪?法院判
丈夫出轨,妻子暴怒放火烧家涉嫌
偷盗电缆获利400元要负刑责?法院
在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违法
遗产继承
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能分得遗产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怎样立才有效
养子和亲侄子争遗产,谁有资格继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并存,哪一个
代书遗嘱,怎样订立才有效
一套房产立两份遗嘱,到底怎么来
自己的遗产只能留给继承人?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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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告诉你:境外务工月薪过万,食宿全包、工作轻松,你会心动吗?偏偏有人还真信了!他们冒着偷越国(边)境的风险,期待着“一夜暴富”,殊不知等待他们的是难逃的法网。
2021年12月,刘某编造“境外高薪好工作,轻轻松松月入几万”的谎言,并以提供全程路费为噱头,拉拢、引诱张某、吴某、江某共同前往缅甸务工,由刘某购买机票并安排出境。2022年3月,刘某等四人结伙从广东出发,通过乘坐飞机、汽车等方式到达云南边境,接着坐船偷渡前往缅甸境内。同年6月底到7月初,刘某等四人又先后从缅甸偷越国境回国。案发后,刘某、张某、吴某、江某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张某、吴某、江某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张某、吴某、江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庭审中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张某、吴某、江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国(边)境体现的是国家主权,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偷越者在国外没有合法身份,得不到相关法律保护,自身安全、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可能会被强迫参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存在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等人身危险。
律师提醒,边境不可越,红线不可碰,大家应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境外并非“淘金天堂”,广大群众一定要警惕各种“高薪工作、包机票、包吃住”广告的诱惑,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所谓的“一夜暴富”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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