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555-997
股东纠纷
法律顾问
离婚纠纷
丈夫擅自借款20万元,妻子是否需要
为结婚装修房屋,分手后还能要回
配偶向第三者赠与100多万,能要回
关于抚养费,这些问题一定要注意
这些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知识,你一
债务人离婚时“净身出户”,债权
逃避支付非婚生子的抚养费?法院
离婚时,可以向对方索要分居期间
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会判离婚
离婚时自愿放弃财产,事后还能反
房产纠纷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这5点避免
花120万买到“凶宅”,购房者起诉
楼上水管破裂致楼下房屋受损,楼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付
按揭贷款未办成,还能退回购房定
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是借贷
受赠房产却不赡养,父子对簿公堂
母亲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出
交完定金突遇房价上涨,房主反悔
劳动纠纷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能索赔吗
@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这样计算!
人身意外险可以替代工伤保险吗?
产假期间公司只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能否形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能直接辞
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合理吗?法
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搞
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签订的劳动
员工拒绝调岗,公司有权解除劳动
合同纠纷
安装充电桩物业不配合?法院这样
消费者购买到二手事故车,该如何
孩子暑期培训班关停,能要求退费
报了培训“包过班”却没通过考试
教育培训机构注销“跑路”,消费
全屋定制货不对板,消费者起诉索
出租房甲醛超标,租客可以退租并
房屋长期空置无人住,业主该不该
包工头拖欠工资,总包单位和分包
交通事故
转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事故谁担责
交通事故受伤后用医保报销?小心
代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
明知司机酒驾仍同乘,发生事故谁
事故发生后,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
借车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后果很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谁
搭乘“顺风车”发生事故,责任该
两车没有发生碰撞,却要赔偿25万元
刑事辩护
买卖微信账号“来钱快”?当心涉
办贷款要刷“流水”,当心涉嫌犯
出借闲置银行卡能轻松“赚钱”?
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判刑+赔偿
自购电子书后转手售卖牟利,违法
还在朋友圈卖“高仿”?小心涉嫌
倒卖2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钓一条鱼奖30万,是“钓鱼”还是“
这种电子烟,千万别碰!严重的可
挂“名牌”卖假酒,判刑+罚款!
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吗
子女放弃继承遗产,还需要偿还父
嫁出去的女儿能否继承娘家遗产?
非婚生子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以父母口头遗嘱主张继承房产,是
没有给未成年子女留遗产,这样的
切记这些“关键点”,代书遗嘱才
父母生前留下录音遗嘱,为何会被
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能分得遗产
丈夫意外去世,婆媳为争房产对簿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电话:400-1555-997
网站:zcjidacheng.com
对于许多人来说,买房是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如在房屋交易中不慎买到“凶宅”,购房者该怎么办?让我们来看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王某夫妇与林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夫妇购买林先生名下的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屋。合同中,林先生确认交付的房屋内未发生过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非正常死亡事件。合同签订后,王某夫妇按期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入住不久后,王某夫妇通过周围邻居了解到,该房屋多年前发生过小孩坠楼事件。后经调查取证,证实确有其事,而林先生在购房前并未向王某夫妇披露过该坠亡事件。
王某夫妇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林先生故意隐瞒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信息,导致其作出以市场价购买房屋的错误决定,属于欺诈行为,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全部购房款,林先生辩称,案涉房屋是其从他人处购买,且在房屋内居住多年,对于小孩坠楼事件并不知情;“凶宅”概念只是王某夫妇的心理因素使然,案涉房屋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也不影响实际居住使用,且已过户完成,请求法院驳回王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交易,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披露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择善而居、趋吉避凶是一种善良朴素的传统习俗,房屋内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虽然并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但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该情形却会对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足以对其作出是否购买房屋的真实意思造成影响,因此出卖方负有向购房人如实披露、告知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义务。
在本案中,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案涉房屋内发生高空坠亡事件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林先生作为房屋的卖方,应当向王某夫妇如实告知案涉房屋的实际状况和相关信息。在王某夫妇已明确提出上述要求的情况下,不论林先生对该信息是否了解,其都应当积极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并如实告知王某夫妇。
林先生未能核实了解并告知案涉房屋内存在高空坠亡的事实,致使王某夫妇基于该房屋为正常房屋的错误认识下,作出了购买该房屋的错误意思表示、签订并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林先生隐瞒“凶宅”事实的行为,构成欺诈,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等规定,依法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林先生返还王某夫妇购房款120万元与18000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契税。
“凶宅”一般是指发生过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意外死亡等非自然死亡事件的房舍。具有“凶宅”特性的房屋,虽然不影响居住功能,但会对购买者居住心理产生消极影响,客观上也会影响房屋交易价值与购买者作出购房决策。
趋吉避凶、择善而居,是我国的传统风俗,而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基于该原则的要求及对传统风俗的尊重,出卖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应主动核实并告知可能会对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房屋真实情况,以免后期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如出卖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信息,则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作为方式”的欺诈,这种情况下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仅会被予以撤销,而且卖方还可能会根据过错情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可通过实地勘察、向物业公司或周围邻居等方式了解房屋相关情况。同时建议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就“凶宅”等相关情形进行约定,并附加违约条款,以避免发生类似风险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opyright 2021 www.zcjidacheng.com
广东集大成律师团队 www.zcjidacheng.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热线:400-155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