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555-997
股东纠纷
法律顾问
离婚纠纷
离婚后对方阻止探望子女?法院判
夫妻一方拒不到庭应诉就不能判离
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行吗?
夫妻俩离婚,法院竟管不了!怎么
父亲去世继母索要赡养费,该不该
协议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降低抚
婚内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后
离婚后继父可以要回抚养费吗?法
热播剧《底线》:“抱孩子宣判”
继母和父亲离婚,继子女是否还有
房产纠纷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解除合同
婆婆为儿子儿媳出资买房,究竟为
同居期间买的房分手后如何分割?
儿子强占着父母的房子不让其居住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购房者无法
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进行赔偿吗
房屋漏水,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房产有抵押,能不能办理过户?
劳动纠纷
请假看病重母亲未获批准,员工脱
即将退休了竟被公司辞退,劳动者
发放年终奖前“被离职”,不享有
延长劳动者试用期合法吗?法院判
居家办公接电话时摔成骨折,能认
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公司可以辞
女子请假奔丧4天被扣工资3000元,合
因公司欠薪、不缴社保辞职,可以
员工参加公司团建活动时受伤,算
员工在外租房,上班途中受伤公司
合同纠纷
债务人去世是“人死债消”还是“
借条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
在借条上为他人签字担保?小心惹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要不要赔偿?法
租房期间房东卖了房,租客一定得
借款利息先从本金中扣除合不合理
借条也有“保质期”!不是什么时
网络主播“停播”违约被索赔10万元
在别人的欠条上签字,需要承担还
交通事故
雇佣司机出事故,雇主是否要承担
借车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
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
司机酒驾出事故,搭乘者也要担责
交通事故中同为同等责任,为什么
家庭主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能要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法
男友擅自驾驶女友汽车出了交通事
把汽车借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赔
刑事辩护
偷盗电缆获利400元要负刑责?法院
在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违法
年关将近,一男子因入室盗窃被判
骑自行车撞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
女子交通肇事竟找男友“顶包”?
女子拿女儿照片网恋诈骗上百万元
隐瞒重新就业事实骗领失业金?判
真“刑”!盗刷他人信用卡,法院判
种植罂粟当火锅“调味品”?真“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小心被判刑
遗产继承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怎样立才有效
养子和亲侄子争遗产,谁有资格继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并存,哪一个
代书遗嘱,怎样订立才有效
一套房产立两份遗嘱,到底怎么来
自己的遗产只能留给继承人?遗赠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电话:400-1555-997
网站:zcjidacheng.com
亲朋好友向你开口借车,借还是不借?这是一个困扰许多车主的问题。而今天的案例中,车主就因出借车辆而担责,到底怎么回事?
王某和刘某原是朋友关系。之后王某向刘某借车驾驶,不料在道路上与陆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和陆某受伤。事发后,王某选择弃车逃逸,陆某报了警。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系无证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产生的上述相关损失由王某先行垫付。后来,王某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请求刘某支付其全部垫付资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刘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在向驾驶人王某出借车辆时,应当审查王某是否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刘某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向其出借车辆,对本次事故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酌定王某承担80%的责任,王某承担20%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因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把自己的汽车借给别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当时实际驾驶者负责。但是车辆所有者、管理人在借车的时候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掌握好车辆情况及使用人资质,否则应根据事故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一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定时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车辆是否定期维修保养等;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出借车辆时,机动车所有人应核实借车人的驾照信息,审查其驾照是否合法、过期,准驾车辆与出借车辆是否符合等;
三是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是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比如出借车辆给未成年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Copyright 2021 www.zcjidacheng.com
广东集大成律师团队 www.zcjidacheng.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热线:400-155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