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555-997
股东纠纷
法律顾问
离婚纠纷
夫妻一方拒不到庭应诉就不能判离
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行吗?
夫妻俩离婚,法院竟管不了!怎么
父亲去世继母索要赡养费,该不该
协议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降低抚
婚内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后
离婚后继父可以要回抚养费吗?法
热播剧《底线》:“抱孩子宣判”
继母和父亲离婚,继子女是否还有
结婚一年闹离婚,彩礼可以要求返
房产纠纷
婆婆为儿子儿媳出资买房,究竟为
同居期间买的房分手后如何分割?
儿子强占着父母的房子不让其居住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购房者无法
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进行赔偿吗
房屋漏水,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房产有抵押,能不能办理过户?
劳动纠纷
延长劳动者试用期合法吗?法院判
居家办公接电话时摔成骨折,能认
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公司可以辞
女子请假奔丧4天被扣工资3000元,合
因公司欠薪、不缴社保辞职,可以
员工参加公司团建活动时受伤,算
员工在外租房,上班途中受伤公司
员工不在工作场所,公司拒绝认定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医保,医疗损
员工不同意调岗,被公司辞退后索
合同纠纷
债务人去世是“人死债消”还是“
借条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
在借条上为他人签字担保?小心惹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要不要赔偿?法
租房期间房东卖了房,租客一定得
借款利息先从本金中扣除合不合理
借条也有“保质期”!不是什么时
网络主播“停播”违约被索赔10万元
在别人的欠条上签字,需要承担还
交通事故
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
司机酒驾出事故,搭乘者也要担责
交通事故中同为同等责任,为什么
家庭主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能要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法
男友擅自驾驶女友汽车出了交通事
把汽车借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赔
刑事辩护
骑自行车撞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
女子交通肇事竟找男友“顶包”?
女子拿女儿照片网恋诈骗上百万元
隐瞒重新就业事实骗领失业金?判
真“刑”!盗刷他人信用卡,法院判
种植罂粟当火锅“调味品”?真“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小心被判刑
真“刑”!交通肇事逃逸还找人顶
酒后帮朋友挪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因发生争执将恋人打成轻伤,属于
遗产继承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怎样立才有效
养子和亲侄子争遗产,谁有资格继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并存,哪一个
代书遗嘱,怎样订立才有效
一套房产立两份遗嘱,到底怎么来
自己的遗产只能留给继承人?遗赠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电话:400-1555-997
网站:zcjidacheng.com
在选择是否进入婚姻之前,一部分人会先考虑进行同居,以此判断两人是否适合结婚。在此期间,同居双方的经济往来难免会产生摩擦,尤其是涉及重大财产的情况下,一旦感情变动或遭遇分手,在感情“断舍离”的同时,房产分割也将是双方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难题。
李先生早年丧偶,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同村人姚女士,双方按照农村习俗办了结婚酒席后开始同居生活。2021年,李先生以自己的名义购置了一套房屋,价格30万元。除去国家政策补贴5万元,李先生以自己的名义支付了购房款25万元。
后来二人感情破裂,分割房产时姚女士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房子自己拥有一半。而李先生认为,姚女士对家庭缺乏付出,整天无所事事,购房款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所挣的。后来二人对房屋分割问题协商不成,于是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为自己所有,并让姚女士立即办理房屋。
经调查和当事人提交证据后,法院认定该房屋购房款全部由李先生支付,姚女士仅出资3000元用于房屋装修。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李先生和姚女士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并不具有家庭关系。而案涉房屋是双方同居生活期间购买,因此该房屋应视为双方按份共有,双方应根据各自出资份额享有该房屋权利。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李先生所有,姚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搬离该房屋,李先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姚女士3000元房屋装修款。
房屋为不动产财产,一般情况以房屋登记为准,认定房屋所有人。但是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双方都分别支付了一定的购房款,是应当视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实际为双方共有。
本案中,李先生和姚女士由于仅是同居关系,并未登记结婚,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这一事实基础,因此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不属于共用共有。
而李先生和姚女士对于同居所购置的房屋归属并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因此该房屋应为按份共有,依法应当按照当事人各自出资的比例享有房屋的份额。而由于房屋为不动产,不宜具体分割,因此应当将房屋归为一方,拥有房屋的一方则按照比例补偿另一方相应的资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10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opyright 2021 www.zcjidacheng.com
广东集大成律师团队 www.zcjidacheng.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热线:400-1555-997